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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TY,人才是我們最重視的資產。我們致力於打造安心、公平的工作環境,並提供具競爭優勢的薪資與多元的福利制度,希望每一位同仁都可以在工作與生活間取得平衡,發揮所長,樂在工作:
  • 具市場競爭優勢的薪資待遇及三節獎金
  • 以績效為導向的年度調薪、績效獎金及各式獎勵、留才方案
  • 依據職務需求提供電話費及交通費補助
  • 優於勞基法的休假制度,包含特休假、全薪病假及旅遊假
  • 完善的員工團體保險規劃及年度健康檢查
  • 提供生日禮金、婚喪喜慶禮金、慰問金、災害救助金
  • 年度家庭日、國內外員工旅遊及尾牙活動
  • 鼓勵同仁成立內部社團並提供社團活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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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組織不斷成長的動能下,我們持續邀請、激勵、培育志同道合且具「創業家精神」的人才加入團隊,一展長才,發揮潛能!在TTY,您的夢想有多大,我們可以給您的舞台就有多大!!
福利措施
補助項目 說明 備註
生日禮金 本會同仁之生日當月,可獲得新台幣$1,000元之生日禮金,每月15日發放 留職停薪者、約聘轉正職者比照新進人員辦理
結婚禮金
  • 服務未滿一年但滿三個月之本會同仁,給付新台幣$3,600元
  • 服務滿一年之本會同仁,給付新台幣$6,000元
  • 若兩人均為公司員工,各得一份禮金
  • 申請:請檢附喜帖或結婚證書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及紙本請款單,並經主管簽核
  • 申請期限:以結婚日期為準,結婚當日起三個月內
生育禮金 (含妊娠二十週以上流產)
  • 本會同仁或配偶生育者,每次給付新台幣$3,600元
  • 配偶同在公司服務者,以給付乙份為限
  • 每次給付補助款以新生兒人數計算
  • 申請:請檢附小孩出生證明或醫師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及紙本請款單,並經主管簽核
  • 申請期限:小孩出生起三個月內妊娠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由發生起三個月內,並提供醫師證明
年節禮金 致贈禮金新台幣$1,000元 每年端午、中秋
疾病住院慰問金
  • 提供慰問金$3,000元,但限一年一次(以出院日為準)
  • 探視禮物以 $1,000元為限
  • 申請:請檢附住院證明及紙本請款單,並經主管簽核
  • 申請期限: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奠儀
  • 本會同仁之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提供新台幣$3,100及$2,000 元花籃
  • 本會同仁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提供新台幣$1,500元或$2,000元之花籃(二擇一)
  • 申請:請檢附訃文及紙本請款單,並經主管簽核
  • 申請期限: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災害救助金
  • 本會為紓解同仁遭遇災難時需款應急,特訂本補助項目
  • 災難之定義
    1. 水災、風災、地震等自然力災害
    2. 火災:經相關單位鑑定,起火原因非自殺因素,或招波及等
  • 適用範圍說明及慰問金如附表一
  • 眷屬之定義
    1. 配偶及子女
    2. 本會同仁之父母
    3. 本會同仁之祖父母
  • 自宅:本會同仁之確實居住地
  • 災害救助金:每人每事故無論任何緣故第一至第五項類別合併最高額不得逾十萬元整
  • 申請期限: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教育費補助
  • 適用對象:為鼓勵本會同仁及其子女進修,教育補助費分「助學金」(附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 與「獎學金」二種
  • 獎學金:
    1. 國內大學申請條件:進修之學校須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正規教育學校(如中學及附設補校、大學等)及公立空中大學、空中商專、空中行專等。高中、大學、研究所學科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2. 國外大學申請條件:GPA(Grade Point Average,在校平均成績)3.5分(含)以上或GPA等級A(含A-)以上
  • 助學金:經居住當地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者且符合獎學金成績條件則可申請
  • 就讀於完全公費待遇之學校(含軍事學校)不得申請助學金,但獎學金得比照同等程度學校標準予以補助
  • 教育費補助按附表二標準給付之
  • 申請期限:學期開學後30日內(上下學期可各申請一次為限)
  • 申請獎學金:請附上國內(外)成績單及紙本請款單,並經主管簽核
  • 申請助學金:請附上開學後憑註冊繳費收據或蓋有學戳章之學生證和經居住當地主管機關認定為低收入戶證明及上學期成績單一併附上
※申請時應附影本繳驗,後發還正本
旅遊補助
  • 對象:通過試用期之正式員工
  • 當年度之新進同仁依比例予與補助,但參加後才離職者,新舊員工均依比例再扣回
  • 不克參加當年度員工旅遊者,視同棄權
  • 旅遊補助計算期間:當年1/1起至12/31止
  • 補助金額以當年度福委會公告為準,且以單次申請為限
  • 申請:需填寫員工旅遊補助申請單、請假單以及福委會所公告之檢附資料
  • 補助款計算方式:95 年度國外旅遊的補助款新台幣貳萬元整。新人甲於95/3/1到職,其補助款為NT $16,666 元(20,000X10/12)。若10/31離職,則扣回NT$3,333元(20,000x2/12)
附表一
類別 適用範圍 救助金(新台幣) 事後補憑證
本會同仁因災難而住院治療三日以上者 6,000元 住院證明書
本會同仁之眷屬因災難而住院治療三日以上者 5,000元 住院證明書
本會同仁因災難而死亡者 30,000元 死亡證明書
本會同仁之眷屬因災難而死亡者 15,000元 死亡證明書
本會同仁之自宅因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自然力災害以致房屋傢俱毀損 上限10,000元 出具當年度地方政府所需之證明文件-受損物照片,重置發票影本
附表二
區別 助學金(新台幣) 獎學金(新台幣)
高中(含同等程度之學校) 4,000 元 1,000 元
大學(含同等程度之學校) 6,000 元 2,000 元
研究所 10,000 元 4,000 元
退休制度
TTY員工退休資格與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員工退休辦法規定如下:
  1.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自請退休
    1.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以戶籍記載為準)。
    2.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4. 員工工作年資以服務本公司者為限,自受僱之日起算。但受本公司調動之員工,及本公司改組或轉讓時,與新公司商定留用之員工,其工作年資予以併計。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強制退休
    1. 年滿六十五歲(以戶籍記載為準)。
    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
    3. 前述年滿六十五歲之年齡規定,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本公司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3. 員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
    1. 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準如下:
      1. 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2. 因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述(1.1)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3. 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2. 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本公司自訂之規定或員工與本公司之協商計算之。
    3. 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因應「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退休金發給標準如下:
      1. 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其退休金依前述「(1)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準」規定發給。
      2. 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採「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其退休金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
        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年金保險制:領取金額,依保險契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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